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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肥保健食品 瘦身保健品中添加违禁药物检测报告办理

更新时间:2023-09-23 21:5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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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
全套检测5项

1F.减肥瘦身保健食品中违禁药物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检测

1.减肥瘦身功能保健食品中违禁药物的法律法规

我国现行的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,“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,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”。以上5种物质不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,禁止在食品(含保健食品)中添加使用。

2.减肥瘦身功能保健品中违禁药物的检测

检测项目

检验标准(方法)名称及编号(含年号)

限制范围或说明

咖啡因
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药监办许[2010]114号文附件2“减肥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方法”

不得检出

呋塞米

盐酸芬氟拉明

酚酞

盐酸西布曲明
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药监办许[2010]114号文附件2“减肥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方法” 不得检出

 

2F.减肥瘦身功能保健食品质检_送检说明

送检说明,送检必须准备:样品,委托单(在线填写生成),并一一对应一起寄送实验室

检测范围:

减肥保健品,保健食品

检测项目:

咖啡因、呋塞米、盐酸芬氟拉明、酚酞、盐酸西布曲明

检测费:

单项价格透明,套餐有优惠

检测周期:

7个工作日

样品要求:

Zui少样品量:50g/样品或10倍服用剂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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